关于申报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集大研[2008] 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励条例(试行)》(集大学[2008]61号)的精神,现决定对我校研究生一年来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奖励,具体如下:
1、
2、申报A、B级的学术论文,被相关索引和检索系统收录,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者,奖励金额分别降至800元和500元;
请各单位认真根据条例要求组织申报,并于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 [日期:2008-06-12] | 来源: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关于申报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集大研[2008] 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励条例(试行)》(集大学[2008]61号)的精神,现决定对我校研究生一年来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奖励,具体如下:
1、
2、申报A、B级的学术论文,被相关索引和检索系统收录,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者,奖励金额分别降至800元和500元;
请各单位认真根据条例要求组织申报,并于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