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5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集大研[2008] 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拟对2005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表彰,请各单位根据《集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集大学[2007]45号)的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组织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事迹材料和电子文档(附科研成果证明及课程成绩)报送研究生处,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