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励条例(试行)》(集大学[2008]61号)的精神,现决定对我校研究生一年来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奖励,具体如下:
1、
2、申报A、B级的学术论文,被相关索引和检索系统收录,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者,奖励金额分别降至800元和500元;
请各单位认真根据条例要求组织申报,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5日前将《集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yjsc@jmu.edu.cn)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论文原件及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1406室,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九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