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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知

作者: 时间:2024-09-12 点击数:

一、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职员工担任。

二、秘书工作范围及流程:

1.按照《论文答辩材料清单》收集研究生答辩前所需材料;

2.协助安排研究生答辩日期、时间、地点,提前张贴答辩海报,并报院研究生秘书,以便在研究生处主页“答辩公告” 栏公布;张贴海报和 “答辩公告”栏公布均须提前2天;

3.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请主席主持答辩会;协助导师介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和论文工作情况;

4.做好答辩记录及会议记录、发表决票,并负责监票;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应拍照、全程录音。

5.完成有关答辩的各种材料;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准备决议书草稿,请答辩委员在决议书(见学位申请书)上签名,答辩材料须用黑色钢笔书写;

6.答辩结束后将论文答辩的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交院研究生秘书。

附件: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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