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位点申报工作专班会,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刘光明主持,专班成员及各申报点、研究生院有关人员参加。
根据《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增列的一级学科授权点与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增列的专业学位类别与现有的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以及申报一级学科之间的成果(团队、平台)不能重复、申报专业学位类别之间的成果(团队、平台)不能重复的申报学位点工作要求,研究生院在前期审查的基础上,组织专班成员对现有学位授权点和拟申报点的骨干教师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学位点简况表填报的成果(团队、平台)进行形式审查。
经过各申报学院、校学位办和学位点申报工作专班的努力,各申报点是否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形式审查已经完成,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人员重复问题基本解决。
